近日,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等24位委员以及10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动我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工作,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该重大科研仪器专项2011年作为试点,暂由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作为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该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以及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的推荐、申报、评审、批准、跟踪检查、验收、后评估以及成果管理。
根据该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的工作程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根据当年预算和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确定当年征集项目数量,通知项目组织部门推荐立项建议。
该专项与科技部同类相关项目进行共同限项检索,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或承担此类专项限为1项,但不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项目的限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