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间,阳光电源公告,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近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安徽铁基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铁基新能)、浙江富浙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富浙富创),向阳光新能源合计增资3.4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增资协议附带回购权,若阳光新能源未能于交割日起36个月内实现被投资人一致认可的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合格申报,投资人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回购投资人要求其回购的股权。
2022年12月8日,阳光电源披露拟启动阳光新能源在境内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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