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2013)深福法知民初字第908号,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状告深圳市福田区都会电子市场天吉电子经营部侵害“MORNSUN”注册商标权一案,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胜诉。金升阳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了“MORNSUN”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消除了消费者利益受损的隐患。
2013年1月,被告深圳市福田区都会电子市场天吉电子经营部通过网络手段购买638个假冒“ MORNSUN ”注册商标的电源模块产品进行非法销售。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对深圳市福田区中航路都会100大厦都会电子市场1楼1C044A号柜台进行检查,发现该柜台内摆有涉嫌假冒MORNSUN电源模块640个。经原告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查证,除两个电源模块外,其余638个电源模块均属于假冒“MORNSUN”注册商标的商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于2013年3月28日对被告作出深市监福罚字【2013】101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假冒“ MORNSUN ”电源模块638个,罚款若干,吊销深圳市福田区都会电子市场天吉电子经营部的营业执照。
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总局(简称国家商标局)原告受让第3062813号“ MORNSUN ”商标有限期限续展至2023年4月27日。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是“MORNSUN”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未经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标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亦不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