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谈合同能源管理的春天和突围还为时过早,但是这并不妨碍年初时节能服务公司们对2011年的遐想。眼看,2011年的大幕已经在落下的途中,2010年和2011年的政策春风导向并没有真正让合同能源管理如沐春风,虽然来势汹汹,但横亘在节能服务公司面前的资金难题和融资难题,让合同能源管理尽管已然在中国着陆,却过程艰辛。
近两年才逐渐进入大众视野的合同能源管理,其实已运行十多年之久。引进之初的中国正处于从计划向市场体制转型的过程,过去节能工作基本上是计划主导。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计委设置节能计划局,负责国家重大节能措施专项资金的管理,后改组成立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这也正是中国节能集团的前身。向市场经济转型后节能工作怎么办?要想真正理解合同能源管理,理解2011年市场大规模放开的含义,不得不回顾那段历史。
应该说1998年是分割点。1998年之前,国家财政拿一部分资金,银行配套一部分,几家主要商业银行均设置节能专项贷款额度,但是节能贷款计划并不掌握在银行手里,而是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来主导,节能项目申请贷款必须有计划,银行才能放贷。转型时,当时的国家经委(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筹划和组织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目的是把国外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节能投资新机制引入中国,这个新机制就叫合同能源管理,英文为Energy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从1996年开始,“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了三家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北京、山东、辽宁各一家,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不但在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上给予支持,还从1998年开始根据各家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进度需要,提供给每家公司130万美元欧盟赠款和500万美元GEF赠款作为项目开发资金。在1998年,630万美元是很大的支持。两年后,也就是2000年,中节能受托对这三个公司的20多个节能项目进行检查和后评估,看实际执行有没有问题,还有哪些障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适合不适合中国,从项目目标、实施过程、示范效果几个方面来做,通过评估发现这个新模式颇受用户欢迎。
此后,平稳度过了10年,直到哥本哈根大会。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10年来,最初的三家节能公司用完赠款和相应配套资金后,转行的转行,沉寂的沉寂。税收不明确,最初三家公司去交税竟然套用三种不同方式;融资太难,没有银行愿意贷款给只能拿未来收益作空头抵押的节能公司。没有国家政策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如同一张空头支票,偌大的市场摸不着,转瞬即逝。
直到2010年《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出台,其中提到了税收优惠政策,提出解决融资问题,提出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能源“十二五”规划中主线就是把几十年来常说的“以煤炭为基础、电力为核心”的能源战略转变为“以节能为第一”。于是,2011年被理所当然的寄予厚望。
除了技术一无所有
近日,专家指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依旧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节能服务产业约70%都是中小企业,据了解,因为资金受限,有些节能公司不敢接大单子,影响了公司发展,甚至不得不关张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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