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
最新统计显示:去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到1250亿元,比前年增长49.5%。
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近3900家,其中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增加了88.23%;行业从业人数大幅度增加,从原来的17.5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增加116%。
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吴道洪介绍,今年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将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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